1、考生领取《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并按要求认真填写。《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一)》中的“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务必按照《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调整方案(2018年)〉的通知》文件执行。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粘贴正反2面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要求有效期内并且清晰可辨)、近期免冠寸照。自我鉴定日期填写2020年6月5日,思想品德鉴定日期填写2020年6月8日,县(市区)、助学机构(助学班)审查意见日期填写2020年6月10日,市州、主考学校(助学班)审核意见日期填写2020年6月15日。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需提交专科(或专科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还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专科毕业信息,打印并提交以下材料:(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至2020年10月底)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能体现出身份证号码的不需要此项,不用验证,可以截图打印或直接打印网页)。学信网无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信息的(申报当次湖南省自考专科毕业的考生除外),本次不受理申请。
3、学信网信息和毕业申请信息不一致的须提供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身份变更证明。因材料不齐全导致毕业审核无法通过的,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具有多个考籍号的考生,申请毕业前务必先向市州或主考学校自考机构申请多考籍号合并(包括外省转入),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申请毕业。
5、考生在籍期间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发生变更的,需办理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后再申请毕业(当次不受理毕业)。凡专业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者,不得申请变更基本信息。同一专业只能申请毕业一次,重复申请无效。考生在主考学校取得的实践环节(证书课程、综合评价)成绩只能用于申请该主考学校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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